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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芙蓉王源

已有 120 次阅读2022-9-8 09:34

5月20日,TFboys成员王源与《哈哈农夫》综艺成员在桐寿司日料餐厅聚餐时,被娱乐媒体抓拍到吸烟照片。据称其动作纯属,“一看就是老手”。

照片一经曝光,公众舆论迅速发酵。八卦新闻借机炒作,主流媒体发声批评,粉丝团火速应援,吃瓜群众看热闹不嫌事大。

时隔一日,王源在微博上公开道歉,表示“对自己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感到十分抱歉和愧疚“,并希望大家“不要效仿”其错误行为。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则表示正在对王源吸烟一事进行调查,如属实将依法处罚。

不到一天时间,微博留言已经超过22万,不难理解卫监所为什么要抓典型了吧?

对此,粉丝中有不少喊冤的声音:明明是成年人了,吸颗烟算多大事?为什么要道歉,又有什么可批评的?

王源自己的微博道歉中表示要“成为更好的大人”,似乎也在有意提示观众们:我不是小孩子了,不要太上纲上线(同时又微妙地流露出童真的语气,令人不忍苛责)。

那么问题来了:王源一颗烟,为何引来卫监部门抡起大锤?

吸烟作为一种个人癖好,纵使与多种疾病过从甚密,却也是当事人自甘自愿的选择,本不值得被大范围的评价和讨论。但是,当吸烟的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中时,个人行为便与公共规范产生了交集。

这个交集,首先是“法”和“礼”的交集。

根据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》,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。有人将这个限制范围精辟地概括为:“除了自家之外,头上带顶儿的地方都不能吸烟”。

所以,王源在餐厅点燃第一支香烟之时,就已经违反了《控烟条例》的规定,属于违法行为。

有些粉丝或者会用“包间不属于公共场所”为偶像辩解,但是这个论点从一开始就错了:是不是公共场所,不在于这个空间是不是大门敞开,或是你使用之时身边是不是还有其他人,而是这个空间是否能够被你之外的人自由使用。王源们离开后,这个空间依然会带着烟草的遗迹迎来送往不同的食客,在他们身上悄悄沾染上近70种致癌化合物。

所以,又怎么能说在餐厅吸烟是一种无碍他人的私人行为呢?

用这种方式宣誓“长大”吗?

这里要说句题外话,很多餐厅设有“无烟区”,言下之意是,在这块房顶下的某个地方还有一片吸烟区。但是根据《控烟条例》,这样的吸烟区都是违法的——吸烟区只能设在餐厅的室外,并且要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,还需要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。所以我们经常能看到英美电影中吸烟的男人们在餐厅门口扎堆——还是那句话:“除了自家之外,头上带顶儿的地方都不能吸烟”。

除了违法,王源的吸烟行为也失了“礼”,对象就是身边一直闷头吃饭的杨超越。

女性和儿童的生理特性决定其对烟草中的有害物质更加敏感,有女士和孩子的地方不应吸烟,已经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交礼仪(《控烟条例》也规定,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均不得吸烟)。即使大大咧咧的杨超越表示并不介意,让身边女士吸二手烟也绝不是什么绅士的行为。

不过,明星在公共场合吸烟并非孤例,真正让网友议论纷纷又让北京市卫监委抡起大锤的,大概还是王源青少年偶像的地位和阳光健康的人设。

一直以来,王源以积极向上的好学生形象示人,并在2017、2018年先后出任“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青年教育使者” 和“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” 。他最主要的粉丝群体来自于青少年人群(以及一些从小看他长大的老阿姨),而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最容易受到暗示与影响,产生效仿行为。对于吸烟行为尤其如此。

2017年,王源被任命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青年教育使者。后来这件事被写入课本并编写为中学生作文材料。

美国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精神病学教授艾迪斯·伦敦则在其发表于《神经心理药物学》期刊的研究中指出,青少年时期是形成吸烟恶习的关键阶段,八成的吸烟者在18岁左右开始依赖尼古丁,但在此阶段不吸烟的人往往能终生远离烟草。然而,吞云吐雾的偶像带来的种种刺激,对于热忱到毫无原则的粉丝,无疑是一种有力的怂恿。

动图封面
谁敢说这样的电影场景不让人对吸烟好感倍增?

不敢想象,看到王源吸烟被偷拍的消息,已经有多少少女在尖叫着搜索无水印照片了。

作为一个被主流媒体“盖过章”的好好少年,王源被期待成为一个完美的少年领袖,他自己也接受并强化着这种人设,成为它的受益者。

而当他表露出的真实恰好是他人设的对立面时,公众自然要哗然。这种“货不对版”,与吸毒被雪藏的禁毒大使柯震东,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?

换句话说,不是说已经成年的偶像不能吸烟(当然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不对的),而是吸烟导致的人设崩塌(认知不协调),令公众深感不适。

而北京市卫监委的点名批评,则是借力打力:既然王源吸烟造成了如此这般的舆论关注和社会影响,那么依法查办以儆效尤则就无异于把控烟宣教搬到了聚光灯下。也让王源的广大粉丝(其中大多数恰好是控烟教育的重点对象)看到:偶像低头认错了,吸烟是不对的。

最后,很多人关心:如果卫监委调查属实,会对王源进行怎样的处罚呢?

根据《控烟条例》第二十五条,个人违反条例规定,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,由市或者区、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处50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处200元罚款。鉴于王源态度表现良好并在微博上公开道歉,最终的处罚大概不过是50元。当然,对于艺人商业价值的冲击是另一个层面的惩罚。

话说,几天后的5月31日,第32个世界无烟日即将到来。王源的吸烟风波恰好为这个纪念日凑足了话题。希望年轻的王源能够珍惜形象和责任,也用自己的经历让更多人知道:

“除了自家之外,头上带顶儿的地方都不能吸烟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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