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即注册 登录
应用思考-教育技术论坛 返回首页

echo99的个人空间 http://www.etthink.com/?83482 [收藏] [复制] [RSS]

日志

细说文字:法

已有 30 次阅读2022-12-15 11:32

《说文》:“灋,刑也。”所谓“刑”,就是刑律、法令,如《韩非子•和氏》:“燔(fán)诗书而明法令。”也就是说:焚烧《诗经》和《尚书》等以严明法令。凡是“法”就要有固定的模式,由此就可以引申为“方法”,如《孙子兵法•九变》:“用兵之法。”有了某种方法就可以供别人或后人仿效,所以又可以引申为“效法”义,如《商君书•更法》:“便国不必法古。”“便”为“有利”义。也就是说:只要有利于国家,就不一定去效法古代。 请注意:在古代,“法”和“律”词义不同。“法”的含义广,多用于制度、法令。“律”的含义狭,大都指具体的条文。

路过

雷人

握手

鲜花

鸡蛋

评论 (0 个评论)

facelist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| 立即注册

关注我们:教育技术人

官方微信

官方微博

教育技术热线:

13955453231

学教育技术,上教育技术论坛!

教育技术论坛征稿范围:教育技术应用案例、教程文章、优秀作品等。

Email:sf@etthink.com

Copyright   ©2007-2026  应用思考-教育技术论坛  Powered by©Discuz!  技术支持:且行资源    ( 皖ICP备10014945号-4 )